电子台秤试验和交流电源 电子台秤在动态试验中明确了参考物类型,参考物约定真值的确定方法,动态称量的次数,动态称量的速度,双轴刚性物体静态参考单轴载荷的确定方法,非双轴刚性物的动态检定方法。 试验使用的参考物应是政府允许、且是被测衡器预计使用的车辆。除轴刚性参考测物外应再有二种不同型号的参考物,适用于不同的轴结果、牵引结构、挂车系统连接系统等。参考物的选择应尽可能覆盖电子台秤的称量范围。对动态公路车辆自动衡器不适合称量的车辆应给予明确要求,如:电子台秤可以用于确定具有机械悬挂系统的物体的整体重量及单轴或轴组载荷,应选用铜类的物体作为参考物的使用;电子台秤不适合用于确定悬挂系统的整体重量及单轴组载荷,应标明“不适用于悬挂系统的车辆”;只有电子台秤用于确定装载液体物或装载可能移动物体的重量时,装载液体或可能移动物体才可以用做参考物。 参考物的约定真值的确定,参考物总重量和双轴刚性物的静态参考单轴载荷可直接在控制电子秤上对参考物进行称量得出参考车辆的约定真值。其他车辆的单轴载荷(或轴组载荷)应是在试验期间多次懂爱称量而获得的修正均值作为其约定真值。 使用交流电网供电的电子台秤,随时都会受到因电网其他设备的使用倒是电源变化带来的影响。无论是生活用电网还是工业电网,大型用电设备越来越多,这可能导致电源大幅度变化。要求使用交流电源供电(AC)的电子台秤在交流供电电源发生变化的情况下,电子秤应能保持器计量性能不受影响、其误差应保持在对允许误差之内,实际的功能正常运行、满足相应的技术要求。本规范表述的“在-15%~+10%标称电压变化”就是“电压值在(1-15%)标称电压至(1+10%)标称电压的范围内变化”,实际上我们更熟悉“-15%~+10%”这样的表述。我过电网的标称电压为220v、频率为50Hz,-15%标称电压就是187V、+10%标称电压就是242V,也就是电压从187到242V变化、频率从49Hz到51Hz,衡器应能保持其计量性能不受影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