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家药店电子台秤7家强检不过关 刘平日经常会到药店买名贵药材,细心的她发现很多药店使用的电子台秤要么没有质监部门出具的强检合格证,要么合格证已经过期,记者近日走访发现确实如此。昨天,质监部门来到天河区3家电子台秤合格证不过关的药店进行查处,并坦承监管不到位。 8月30日下午,记者走访了天河龙口西路、天河南及番禺大石共9家药店,其中5家使用的电子台秤无合格证,2家的合格证过期,只有2家的合格证有效。 在龙口西路的大参林药房,记者发现柜台的电子台秤上除了一张铭牌外,没有其他标识,铭牌上写着生产日期为2010年5月。面对记者的询问,店员找了一圈只找到了电子台秤的出厂合格证,她也不知道电子台秤要经过质监部门检测才能使用。在天河东路的宝家康药店、体育东路的祺和大药房等药店,记者也遇到了类似的情况。 在龙口西路的善和堂百济药房,电子台秤的合格证早在2008年3月就过期了,店员却说该店一直都用该台秤,对于与强检合格证有关的其他信息她也一概不知。 根据记者反映的情况,昨天上午,天河区计量科联合广州计量检测技术研究院来到相关药店进行查处。执法人员首先来到天河区龙口西路的善和堂百济药房,执法人员当场责令该店停止使用其合格证已过期5年的电子台秤并立刻送检。 在龙口西路大参林药房和天河东路宝家康药店,店内使用的无强检合格证的电子台秤也被责令立即停止使用并送检。在查处过程中,宝家康药店的电子台秤被挪动后出现故障,再也开不了机。 目前,3家药店均已被立案调查。按照我国《计量法实施细则》的规定,强检计量器具未按照规定申请检定和经检定不合格继续使用的,可处一千元以下的罚款。 |